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浙江省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管理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浙江省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以下简称产业技术团队)组建和专家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围绕粮油、蔬菜、茶叶、果品、畜牧、水产、花卉、蚕桑、食用菌和中药材等产业,以省、市、县(市、区)推广、科研、教学单位专家为主,同时吸纳部分乡土专家。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在本专业有较高造诣,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情况,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团队专家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产品组成员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三)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有丰富经验与实践,能按要求开展农业技术攻关研究、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四)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和较高技术创新与应用能力,乡土专家、种养能手要求目前已有一定生产规模;
(五)身体健康。
参公单位人员可作为团队成员,但不得作为团队组长、岗位专家,产品组组长、副组长人选。
三、遴选程序
(一)单位推荐。专家填写《省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专家推荐表》,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并填写《省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专家推荐汇总表》,粮油、蔬菜、茶叶、果品、花卉、蚕桑、食用菌和中药材产业技术团队专家报省农技推广中心,畜牧产业技术团队专家报省畜牧总站,水产产业技术团队专家报省水产推广站。
(二)审核评议。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省农技推广中心、省水产推广站提出团队组建和专家名单初步建议报厅科教处。厅科教处牵头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相关产业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评议并提出产业技术团队组建和专家名单。
(三)名单确定。经厅常务会议审定后公布。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11时前将《省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专家推荐表》《省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word版发送至邮箱122709232@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其进,86633117。
附件:省农业产业技术推广服务团队专家推荐表及推荐汇总表
社会合作处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