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工作,核算社会服务业绩,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社会服务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开展2023年教职工社会服务工作量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系统登录方法
登录学校办公信息网,点击左侧“应用系统”栏中“社会服务系统”,即可进入。
二、系统填报时间
1.教职工填报时间:全年可填报,2023年社会服务工作量填报请在2023年12月8日前完成。
2.学院审核时间:全年可审核,2023年社会服务工作量审核请在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
学校已掌握的数据,不需要教职工重复填报和学院审核,由归口职能部门后台录入,具体为:1.担任科技特派员信息(社会合作处录入)、2.创建博士工作站信息(社会合作处录入)、3.社会培训推广情况(继续教育学院录入),上述数据教职工无需填报。
三、系统数据说明
1.社会服务工作量考核平台录入的数据将作为教职工社会服务工作量考核以及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学院“社会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考核模块的重要数据来源。教职工录入的数据,经所在学院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审定后即成为正式数据并应用。
2.教职工个人填报方法详见附件2《社会服务工作量考核平台操作手册》,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审核人员联系或与社会合作处王其进老师联系(电话:86633117)。
3.机关工作人员填报的社会服务工作量,有学科归属的由学科所在单位审核;无学科归属的,由社会合作处负责审核、确认。
社会合作处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浙江中医药大学社会服务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
附件2:社会服务工作量考核平台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