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与温州市泰顺县的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泰顺县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的转型升级,经学校与泰顺县科技局协商,决定在泰顺县建立 “浙江中医药大学泰顺技术转移中心” (以下简称“中心”),现面向学校各相关单位招聘中心驻站专家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申请者须为学校一线教学科研人员(非管理、服务岗人员),热心社会合作,志愿到企业、农村从事科技服务,身体健康,作风踏实。
2.申请者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药学类、生物类等相关学科背景。
3.申请者须有一定的科技服务经历和经验,在泰顺县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主要任务
驻站专家应按照学校与泰顺县科技局共建技术转移中心规定的工作内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灵活掌握驻中心工作时间,在完成学校聘用岗位和学院安排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完成以下任务:
1.定期走访泰顺县相关企事业单位,搜集、整理技术难题和科技需求信息,及时反馈给社会合作处并发布;年收集、发布企业需求信息不少于40项。
2.为学校教师、科研人员与泰顺县企事业单位进行科技对接做好联系、服务等工作,牵线立项的涉企服务项目每年不少于4项。
3.通过浙江科技大市场等平台宣传、推介学校科技成果,每年组织我校专家进泰顺县企事业单位对接、服务不少于20人(次)。
4.根据实际情况,在泰顺县或者学校举行专场产学研合作对接会每年不少于2次。
三、任职期限
学校、学院与选派人员签署任务书,任职从2022年11月开始,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两年,之后根据工作实绩等情况再选再聘。
四、工作保障
1.任职经历作为个人从事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相关工作及业绩可计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中。
2.泰顺县提供“中心”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为入驻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并有专人负责与入驻人员进行工作对接。
3.泰顺县每年提供最高20万元经费支持。其中16万元用于中心日常运行、常驻人员以及赴泰顺县进行技术服务的师生食宿、差旅、交通、通信、津贴等工作生活费用以及来访人员的接待(学校不再承担派驻人员的差旅费或挂职补贴);4万元用于对派驻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奖励。
五、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需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7点。
3.联系人:
社会合作处 王其进,电话:86633117
人 事 处 田 港,电话:86613532
社会合作处 人事处
2022年10月9日